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苗圩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24/c588326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