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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投稿:市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2017-11-02 15:0  访问量:838   来源:政策法规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苗圩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24/c588326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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