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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土地使用税税额下调逾40%
投稿:装备产业科 2018-01-11 10:12  访问量:10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见习记者张沛 广州市政府官网昨日发布《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下称《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方案》,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土地分为一般用地和工业用地,分别划分五个级别进行税额标准的制定。一般用地一级到五级的每年每平方米的税额标准分别为15元、12元、9元、6元、3元;工业用地则分别为8元、6元、5元、3元、2元。较上一轮2007年公布的城镇一般用地一级27元(年/平方米),2009年公布的城镇工业用地一级15元(年/平方米)的税额标准,整体税额标准减幅超过40%。这是降低广州市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利好举措。去年10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选择地方有税权和税额调整有一定空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予以调整,以减轻企业税负。预计全省各地税额全部调整到位后,整体减幅为40%左右。

        《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的有关事项参照《方案》执行,纳税人已多缴税额的,可抵扣下年度税款或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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